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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天水张家川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辅警)和专职消防人员公告 60人

发布时间: 2023-05-22 08:21:4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3年甘肃天水张家川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辅警)和专职消防人员公告 60人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天水市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录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张家川县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辅警)和专职消防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60名,其中: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辅警)50名,专职消防人员10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要求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一)警务辅助人员
  
  1.具有张家川籍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3.年龄要求:警务辅助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0日至2005年5月20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39周岁以下(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笔试成绩加10分)。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净身高),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净身高);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
  
  6.自愿从事公安系统警务辅助工作,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专职消防人员
  
  招聘条件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
  
  1.具有张家川籍户口,符合《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有关规定要求;
  
  2.年龄要求: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5月20日至2005年5月20日期间出生);消防文员和消防文员(财务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0日至2005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专职消防队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须持有B2以上驾驶证并具备2年以上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经验的驾驶员;消防文员、消防文员(财务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
  
  4.专职消防队员、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岗位必须为男性;消防文员岗位可为女性。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净身高),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净身高);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5.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
  
  5.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吃苦耐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专职消防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5)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6)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或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中退回的;
  
  (7)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伤残等级评定记录的;
  
  (10)有严重伤病医疗记录的;
  
  (11)有常年上访、缠访、闹访记录或被当地公安部门列为重点上访人员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B2以上驾驶证、退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6张;
  
  (3)报考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填写《张家川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报考消防人员填写《2023年张家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3.如报名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经办人员将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接受报名。
  
  4.资格审核及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地点: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节假日正常报名。
  
  6.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考务费每人150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
  
  (1)警务辅助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2)专职消防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消防基础知识》。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c.gov.cn/)统一公布。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第三方负责实施,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派人员参加并现场监督。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共2个项目:男子组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2)消防队员(男)、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男)、消防文员(含财务人员、男)体能测评共4个项目:单杆引体向上、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和原地跳高,以上4个项目中有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消防文员(含财务人员、女)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10米x4往返跑、800米跑和屈膝仰卧起坐,以上3个项目中有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专职消防队员(男)、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男)、消防文员(含财务人员、男)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消防文员(含财务人员、女)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项目如下:

 (四)面试
  
  1.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体能测评合格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面试人员达不到岗位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面试,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
  
  (五)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面试、笔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1.根据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专职消防人员体检按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察政审,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参加岗前培训。公示后,如因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名次递补。
  
  四、聘用关系及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辅警)由县公安局组织岗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原则三年一签。
  
  根据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公发〔2018〕15号)文件精神,正式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辅警)的,工资待遇2800元/月/人(含个人五险),入职次年起享受逐年月增资50元。如不能胜任辅警相关岗位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专职消防人员上岗位前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90天、20天。正式入职后,工资待遇不低于4500元;消防文员正式入职后,工资待遇不低于3500元,以上均含基本工资、消防救援人员相关津补贴和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工资、津贴、社会保险等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同时,根据个人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情况,入职次年起享受逐年月增资50元。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
  
  2.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接受任何辅导,不再缴纳考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4.张家川县纪委监委将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5.公告未尽事宜,由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6.报名咨询电话: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8-8879314
  
  张家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0938-4971568
  
  张家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0938-4974006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川县公安局
    张家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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