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10-30 11:36: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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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我省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确定我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按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现将我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布。
监督电话0531-86021185。
附件: 山东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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