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正图教育官网。小班教学倡导者 小班成就大梦想! [登录] [注册] 正图简介|人才招聘|联系方式|网校|帮助

正图教育

主站    山东    河北    河南    江苏    山西    天津    贵州    浙江    内蒙古    青海    陕西    湖南    湖北    江西    甘肃    安徽    北京    福建    吉林    四川    宁夏    辽宁    广东   广西   上海   西藏   海南   新疆   云南   重庆   黑龙江
当前位置: 主站 » 社区公益岗

2021年鄂尔多斯东胜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82人

发布时间: 2021-04-22 14:36:0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东胜就业  

【导读】2021年鄂尔多斯东胜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82人

 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人民团体: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是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妥善解决就业问题,逐步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成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俊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张艳芳  东胜区纪检委驻人社系统纪检组组长
                   郭文林  东胜区就业服务局局长
成   员:袁淑蓉  东胜区就业服务局副局长
            郭子平  东胜区就业服务局办公室主任
            郭   敏  东胜区就业服务局资金办主任
            郭   耀  东胜区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就业局,由郭文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实施。
三、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及岗位设置
(一)安置对象
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需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需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向常住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
(二)岗位设置
根据我区前期公益性岗位需求摸底情况和就业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本次公益性岗位拟聘计划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82人(其中区直机关事业单位42人镇(街道)240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安置。具体岗位包括:
1.社区服务性岗位,包括在街道社区从事保洁、保绿、家庭服务、社会福利等社会服务性岗位;
2.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基层社会保障协理员、治安巡逻、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理员、公路养护员等辅助性社会管理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性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收发、清洁、门卫、打字等辅助性岗位。
4.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其它岗位。
五、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一)宣传公布阶段
招聘方案一经审定将及时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及相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将进行同步宣传公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在各镇(街道)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统一在东胜区就业服务局窗口(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一楼46号窗口)报名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2、3、6、7页)。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报考岗位,并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现场报名,填写《东胜区2021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原则上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公益性岗位,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公益性岗位的取消本次公益性岗位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核阶段
1.初审:用人单位按照招聘方案要求,对报名人员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复审:区就业局在用人单位初审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走访查证等方式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
3.审定:由区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用人单位联席会议对通过复审的人员最终审查,确定拟招聘人选。
4.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由区就业局参照乡镇(街道)上述招录办法统一审核,按照各单位需求分配岗位。
(四)招聘阶段
报名终审合格人员选定后,由各单位根据各岗位设置和报名情况,择优录用。各用人单位将最终录用结果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统筹岗位报名情况。
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胜任岗位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精神病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报名条件、提交材料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其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各单位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小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务必做到条件客观、考核公正、过程透明。
(五)公示阶段
经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区就业局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各镇(街道)、用人单位也在相应公告栏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477-5125035,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报送区就业局备案。
六、公益性岗位的待遇、期限及补贴方式
待遇标准: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用人单位应当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方式:所有补贴资金均实行先缴后补,即由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标准发放缴纳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后,凭相关凭证按月由就业补助资金拨付。
七、监督及管理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补贴期满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聘用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要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建立考核管理制度(职责、制度、纪律,工作时间、目标、任务),通过监督和考勤等制度来考核公益性岗位人员,并作为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动态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合同,并函告区就业局,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6.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法定情形;
9.因政策性原因,政府不再设置公益性岗位,本协议自动终止。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镇(街道)、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职责,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本次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区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导实施、综合协调、调度,区纪委监察部门驻人社系统纪检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的监督检查,其他用人单位按工作要求协助做好此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工作。
(二)认真履行审核、申报程序。各用人单位、镇(街道)要深入到村(社区)到户,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本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不得擅自扩大援助的对象和范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我区此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政策执行,接受区纪委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招聘信息及时公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适时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网及相关渠道公布,请招聘对象密切关注,对未阅、错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招聘对象承担。
(五)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招聘及聘后管理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77-5125035
附件:《东胜区2021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Tags: 本文暂无Tags!
2015年正图公考招商加盟合作
相关推荐
    本文暂无TAG标签!
新手上路
新用户注册
免费体验
购买指南
支付账户及流程
常见问题
客服中心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