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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福建福州仓山区属卫生系统招考75人公告

发布时间: 2013-03-29 15:07:1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导读】2013福建福州仓山区属卫生系统招考75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相关规定,经仓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考75名卫生专技人员以充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人才队伍。此次人员招聘笔试工作将委托福州市卫生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仓山区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卫生专技人员,全区卫生系统共计划招聘75名卫生专技人员,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3年度仓山区卫生系统人员招考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可登录福州市卫生局( wsj.fuzhou.gov.cn)及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www.fzrcsc.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 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和医学影像专业人员,取得中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连江、罗源、永泰、闽清四个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福州市属和五城区事业单位。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提交;招聘单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2013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九)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十)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十一)鉴于目前我区卫生系统卫技人员紧缺,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2〕75号)文件精神,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护理岗位、药剂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及至取消拟招聘岗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岗位、B超医师岗位、妇科医师岗位、公卫医师岗位、放射医师岗位、检验岗位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为急需的,如遇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3:1的,由卫生部门商人事行政部门并报市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3年

4月1日9:00 ~2013年4 月10日18:00 ,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3年4月1日9:00~2013年4月11日12:00。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3年4月1日9:00~2012年4月12日12: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4月11日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13年4月1日9:00~4月12日12:00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五)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六)报考人员报名时,不得同时报考两个以上招考岗位,如同时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须在考试前选择其中之一进行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委托福州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

2、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3、笔试时间:4月27日(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

4、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报考者可考试后五个工作日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 wsj.fuzhou.gov.cn)查询。

6、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局、福州市仓山区公务员局和福州市仓山区监察局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成绩查询后的十个工作日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或仓山区政府网(www.fzcangsh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的合格线。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面试由仓山区公务员局、仓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仓山区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单位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福州市仓山区政府网(www.fzcangshan.gov.cn)上公示,并由仓山区卫生局负责电话通知;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8:00点之前(遇双休日时间自动顺延)主动到仓山区卫生局进行书面确认[地址:仓山区金山新区闽江大道236号(金山剧院旁)],并及时报区公务员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2013年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在职人员: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对达到岗位公开招聘上线人员,若笔(面)试总成绩相同,名次排列及录取聘用办法采取以下办法解决: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并在岗位公开招聘数内按名次顺序依次录取聘用;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经报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招聘单位在单位编制数内予以同时录用。

3、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福州市仓山区政府网(www.fzcangshan.gov.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中,出现须待强化检查才能总检定论情况时,由指定体检医疗单位总检医生核定,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局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应当主动配合,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由仓山区公务员局、仓山区卫生局共同负责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招聘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必须经过7个工作日公示[福州市仓山区政府网(www.fzcangshan.gov.cn)]。

招聘单位依据国家和福州市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8月31日前仍未提交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阅相关文件。

2、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4、招聘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分别为:

⑴笔试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

⑵笔试合格线查询、面试工作、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及公示:福州市仓山区政府网(www.fzcangshan.gov.cn)

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如因疏漏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原则应由个人负责。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后,拟聘用的考生,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到福州市仓山区公务员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的,应主动向福州市仓山区公务员局说明理由,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

7. 招聘过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仓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

福州市仓山区公务员局

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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