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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西平县工伤保险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名

发布时间: 2013-03-25 15:36:3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导读】关于公开招聘西平县工伤保险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关于公开招聘西平县工伤保险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 [2007]55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平县工伤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数额

根据西平县工伤保险中心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这次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法律类专业2名、计算机类专业3名、西医临床1名。

二、待遇与管理

招聘上岗后的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财政全额供给,享受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河南籍的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曾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2009年以来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严格程序,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此次公开招聘西平县工伤保险中心工作人员的笔试命题、评阅试卷等由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具体承办。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按100分计)。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总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7日至4月2日。

2、报名地点: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毕业生凭学校介绍信),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4张,网上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共同组织审查应聘人员相关证件,确定报名资格。

(五)考试时间:(1)笔试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2)面试时间: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笔试范围:笔试按三个专业分别出题。考试范围如下:

(1)专业基础知识;

(2)公共基础知识。

(六)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组织统一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考生为政审对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将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及相关手续(2013年毕业生待正式毕业后办理录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进行岗前培训。不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西平县工伤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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