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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沧州献县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109人

发布时间: 2019-12-25 15:07:0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献县人民政府官网  

【导读】2019年河北沧州献县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109人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献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批复》(沧人社字〔2019〕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现有空缺情况,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

根据上级批准的2019年献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

开招聘共有招聘岗位27个,招聘工作人员109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献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献县乡镇卫生院及献县乡镇政府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要求献县户籍(或生源地),其他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至 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献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

2、失信被执行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献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献县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及献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20年1月6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 1月 10日下午5:0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下载《2019年献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执业证书、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到县人社局七楼事业股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开考比例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开考比例设定为: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三)考试与证件审核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阅卷委托第三方政府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笔试科目:

第一类(综合类):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第二类(卫生类):卫生类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在春节后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在献县政务信息网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献县政务信息网相关考试信息。

笔试成绩在献县政务信息网公布。

2、证件审核

面试前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1.5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县人社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冀人社字[2014]25号)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外聘评委、县纪委监委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综合类岗位和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在献县政务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选在献县政务信息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乡镇卫生院和乡镇政府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拟聘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实行优选。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选择聘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17-6010369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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