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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泰安新泰市事业单位、公立医院招聘面试资格审查 10月12日进行

发布时间: 2019-10-09 15:06:4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新泰人民政府网  

【导读】2019年山东泰安新泰市事业单位、公立医院招聘面试资格审查 10月12日进行

 根据《2019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9年新泰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10月12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一楼大厅。

二、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一寸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2、《2019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网站下载、打印,以下简称《面试资格审查表》);

3、《2019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手工填写完整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名);

5、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7、笔试准考证(留复印件);

8、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定向岗位的必须提交);

9、同意应聘介绍信(式样见附件2)

1)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有主管部门的,一并由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劳务派遣人员应提供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均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签字并盖章。《同意应聘介绍信》中“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交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还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同意应聘介绍信》中“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

2)非在职人员:“非在职”,是指应聘人员没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属于社会就业范畴,与学历性质无关。

非在职人员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不用签字盖章。

3)辞职人员: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时,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应聘介绍信》中“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不用签字盖章。

10、以下各类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交退役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须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有工作单位的,还须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

3)残疾人:须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8月27日前核发)。

4)留学回国人员: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需在2019年8月27日前取得。

5)另外需提交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特殊要求证明材料。

11、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

12、未尽事宜按《简章》及须知要求。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2张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综合类40分,卫生类30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报名信息不真实、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资格审查工作流程

1、提交《面试资格审查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应聘介绍信》;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到证(报考定向岗位人员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及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交一寸照片2张。

2、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工作人员在其《面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

3、考生凭签字的《面试资格审查表》到收费处缴费,同时将《面试资格审查表》交到收费组。

4、资格审查完成。

四、缴费标准

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缴费标准为70元∕人。

五、其他事项

1、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通知。

2、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相应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整个应聘过程中,请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并且要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负。

3、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资格审查,应于10月12日下午5:00 前提交本人签名摁手印的《放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声明》原件。式样请登录公共邮箱xtsgk7210120@163.com密码7210120下载。

4、请广大考生注意辨识我局公开招聘办公电话:0538-7210120,0538-7218656,15650096037。

附:1、2019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xls

  2、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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