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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廊坊文安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 2014-11-19 09:01: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导读】2014年河北廊坊文安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计划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国毕业研究生,所学专业见附件。要求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的学习经历。计划招聘10名。

(二)面向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要求毕业生为我县生源且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计划招聘4名。

(三)面向我县生源且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学专业不限,计划招聘30名。其中:综合类工作岗位15名;执法类工作岗位15名,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适合男性报考。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行为的;

2、有违法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招聘的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21日、24—26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县行政中心一楼133房间)。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其签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其签章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注册税务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招聘对象和计划”第二项条件的毕业生提交);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户口簿;

(7)其它证明材料;如:①毕业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婚嫁到我县的要出具结婚证(结婚证签发日期截止到2014年11月18日)、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配偶籍贯为文安县且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③已在我县就业的要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④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等(注:第④项证明材料在考核时提交)。

上述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8)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将《文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及证件材料复印件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毕业研究生、特殊专业人才除外)。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应聘人员。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6、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7、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报考岗位分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职业能力测验》90分钟,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答题采用答题卡。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50%相加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根据各组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按报考岗位分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思想素质、仪态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各组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按本组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再相同的,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本、二本、三本、专升本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4、毕业研究生,以及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特殊专业人才免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按毕业研究生、特殊专业人才分组。面试合格最低分数为70分。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各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若超出招聘人数,则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缺考、作弊或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核

对确定的考核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核和报考资格复核。

1、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被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考生交验下列原件:

①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其签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其签章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②毕业证书;

③学位证书;

④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注册税务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招聘对象和计划”第二项条件的毕业生提交);

⑤有效居民身份证;

⑥户口簿;

⑦其它证明材料;

3、学生档案按档案管理规定转至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4、对不能按时按要求交验有效证件材料原件、学生档案及考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确定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安排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报考前已办理了就业手续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新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消防大队挂职锻炼的意见的通知》(文政办[2012]126号)文件精神,被聘用的执法类工作岗位人员在到聘用单位工作前先到县消防大队进行工作锻炼,主要从事执勤、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实行军事化管理,期限18个月。工作锻炼期间,每6个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前两次考核都合格的,视为试用期满综合考核合格;在县工伤保险事业管理所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锻炼期满,由县政府另行安排到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凡被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除录用为公务员、依法服兵役外,需在该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

四、信息发布

与本次招聘活动有关的各类通知、公示内容或相关信息均由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文安分区)http://wenan.lfbys.com公告发布,不再逐一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以上内容由文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31805

(注:我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为我县户籍的学生。参加高考时为外县户籍,但其父母当时为我县常住户口且一直在我县居住、工作和生活的可视为我县生源;或参加高考时为外县户籍,入学后其父母因工作需要调到我县且户口一同迁入的也可视为我县生源;已婚者参加高考时为外县户籍,其配偶籍贯为我县且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也可视为我县生源。)

附件:

文安县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的专业.xls

                    中共文安县委组织部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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