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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烟台莱州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简章 共100人

发布时间: 2018-01-31 17:39:5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导读】

 为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男70,女30)综合执法协管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各镇街执法中队协管员岗位70名男性。其中:文昌街道3名,永安街道3名,文峰街道3名,城港路街道3名,三山岛街道5名,金仓街道3名,金城镇4 名,朱桥镇5名,平里店镇4名,驿道镇5名,程郭镇3 名,郭家店镇5名,柞村镇5名,夏邱镇5名,沙河镇6名,虎头崖镇4名,土山镇4名。 

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协管员岗位30名女性。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范围:莱州市常住户口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 20 周岁至 35 周岁之间。 

3.文化程度:男性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 

5.符合以下条件的,笔试成绩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加分: 

(1)退役士兵加 10 分; 

(2)大学以上学历或法律、计算机、文秘专业的加 5 分; 

(3)持有 C1 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加 4 分; 

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练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综合执法协管工作的。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提交虚假材料的、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信息发布 

 1.2018年1月30日,在花开莱州、中国莱州门户网站和莱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http://www.lzggjy.com/)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2.在莱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查询笔试、面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信息。 

五、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到原莱州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大厅(文化东路 695 号)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报名时间 2018 年 2月 5日--6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5:00)。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网上学历查询认证材料)、驾驶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 寸彩色免冠照片 3 张,缴纳笔试考务费 40 元。 

2.考试。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的比例计算个人考试总成绩。 

(1)笔试。应聘人员按笔试考试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莱州市情等。 

(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应聘岗位 。招聘人数 1:1.5 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 70 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仍不能确定的,则重新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4).体检。对等额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不予招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政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体检考察范围并经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6).聘用。 

(1)被聘用人员由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进行统一管理。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被聘用人员分配到全市综合执法岗位工作。首期聘用期限为 3 年,考察试用期 3 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的,由市综合执法大队退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符合留用条件的可协商续签聘期。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810元(含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2000元(含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由市财政统一拨付。 

2.被聘用人员由市综合执法大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为聘用人员提供食宿等条件。 

联系电话: 

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公司 2285787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072815 3072818 

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公司

2018年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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