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10-29 09:22:4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根据我校管理人才队伍配备及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管理实习生若干,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学习、沟通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好的服务意识。
(二)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30周岁(含)以下。
(三)应聘人员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行政教辅部门的财务、审计、基建、信息技术等专业性较强岗位的,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辅导员的,应为中共(预备)党员;其余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需求表。
(四)本校毕业生不得应聘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五)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位。
(六)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根据人社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凡与我校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者,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需求
学院(中心)辅导员招聘需求
三、招聘程序
(一)学院辅导员岗位、学院管理岗位及职能教辅部门专业技术岗位:1.发布招聘信息。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综合素质测评。6.体检。7.实习合格后入职报到。
(二)管理实习生岗位:1.发布招聘信息。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综合素质测评。6.签订管理实习协议,进行2-3个月的轮岗培训实习。7.双向互选录用。8.体检。9.入职报到。
四、管理实习生的实习安排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所发布的职能教辅部门管理人员招聘需求,学校将按照总量不超过1:1.5的比例选录管理实习生。管理实习生将参加由我校统一安排的为期2-3个月的轮岗培训实习(时间为2014年11月下旬——2015年1月底)。实习期满,表现优秀者将被录用为学校正式员工,与我校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未被录用者,学校提供再一轮管理培训机会,推荐到学校其他部门实习1个月,如实习完毕仍未达到用人单位要求,学校与其解除管理实习协议。
(二)学校为每人提供1200元/月(税前)人民币补助(其中包括交通补贴及误餐补贴等费用)。
(三)学校为每人提供一份保额10万元,为期三个月的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按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我校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正式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采取人事代理方式保管个人档案,工资待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11月5日前,登陆西南财大公开招聘门户(http://rcpt.swufe.edu.cn/),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应聘材料及应聘单位。
(二)笔试、面试时间及名单将在我校主页统一公布。
联系人: 郑来、齐向楠
联系电话:028-87092825、87092192
E-mail: pyz@swufe.edu.cn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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