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10-14 10:11:4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五、有关要求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认真负责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录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录资格。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1-86242466;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791-86386265
2、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791-88312201、88312202
3、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0791-86386232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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