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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开发(口岸)办公室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13-05-22 10:48:4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导读】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我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机关工勤驾驶员岗位1个,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具有C型及以上驾驶执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驾龄以及工作经历,延边州内户籍;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至19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在延边州开发(口岸)办公室(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州政务中心B区820室)。电话:2806612 15943338155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1),登记表可在延边州人社局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个人简历及自荐信;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驾驶理论、职业道德等。应聘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满分为100分,驾驶理论占60%,职业道德占40%。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专业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在网上公示,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核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延边州开发(口岸)办公室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

  州开发(口岸)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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